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问题有哪些内容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在一年内提起仲裁,自权益受损之日起算。拖欠报酬争议不受此限,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需申请。不可抗力可中止时效,特殊情况下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过了还能维权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过了,一般情况下较难通过仲裁维权,但仍有特殊情况。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主张权利时,仲裁时效可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重新计算。所以,时效虽过,但仍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等风险。总之,时效问题较为复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断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止情形是: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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