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财产保全是否优先受偿员工工资支付
当企业陷入困境面临破产之时,员工薪资被赋予了显著的优先受偿权。
在足额偿还了破产所需的各项管理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全部破产财产将依据以下严格的顺序进行分派偿还:首先是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们应领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贴款、抚恤金等等;其次是应该记入那些为企业默默付出的工作者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也包括法律与行政条例所明确规定应该给予那些辛勤工作的职业者的赔偿津贴。
此乃出于对劳动者最基本生存权益的保护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性的维护之双重考量。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种优先受偿权并非无限制的,而是受到一系列法定条件及程序规范的约束。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点、评估以及合理的分配,以确保每一位员工的薪资都能得到优先且充分的保障。
二、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情况下,财务负责人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阐述公司倒闭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财务总监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究其原因,乃由于公司作为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其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仅需以其全额资产来担负公司的所有义务及债务。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财务总监在进行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时有所违规越轨,且给公司带来了实际亏损与损失的后果,此时他们将被要求负起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破产财产冻结怎么申请解除
如何申请解除公司破产财产的冻结措施
要实现对已被法律程序冻结的银行账户实施解冻,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正式解冻保全措施的决定,随后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经由相关部门依照规程进行妥善处理,以完成冻结手续的解除。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等重要事项,需要先作出明确的裁定,同时发出具有效力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便有关单位能够根据法规制度,严格按照要求予以落实和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探讨公司破产财产保全是否优先受偿员工工资支付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明白这其中还涉及其他一些相关要点。除了工资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也备受关注,它与工资支付类似,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也存在是否优先受偿的疑问。另外,社会保险费用作为员工权益的一部分,也与工资支付紧密相连,其在破产财产分配中的受偿顺序也不容忽视。如果您是企业员工,担心公司破产时自己工资等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者您是企业经营者,对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仍有疑问,那么请不要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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