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出去的女儿能和弟弟分耕地吗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范畴内,情况着实较为繁杂。
倘若女儿于出嫁之前,凭借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到了耕地的承包分配当中,即便之后出嫁,在承包期持续的这段时间里,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旧能够得到法律的庇护,她完全有权利去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此一来,就存在着与弟弟一同对耕地进行分配(实际上是各自享有相应的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可能性。
然而,倘若女儿所嫁入的村集体已经为她分配了新的耕地,那么原先的村集体便极有可能依照法律规定收回她原本的耕地份额。
在这种情形之下,她就不能再返回并参与弟弟所在家庭的耕地分配了。
另外,当涉及到家庭内部协商分配耕地的耕种权等事宜时,只要其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相关事宜。
这体现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法律既保障了成员的基本权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家庭内部的协商自主性,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二、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所得的补偿款通常归集体所有。
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拥有的,征地补偿款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
在具体的分配方面,通常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
首先要扣除相关的税费等必要的支出,接着依据集体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大多数情况下,会把村民对集体土地的贡献、人口数量等因素考虑进去。
然而,如果集体组织有明确的章程或者约定规定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那就应该按照该规定来执行。
总之,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归属和分配必须在法律规定以及集体组织内部规则的框架内进行妥善的处理。
三、集体土地被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
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能获得多种补偿。
其一为土地补偿费,是用来补偿集体土地所有者因土地被征收而丧失的土地权益的。
其二是安置补助费,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以及生产安置。
其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青苗等进行补偿。
另外,还可能有社会保障费用等,以此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据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且依法进行公告和实施。
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或许会有差别,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当我们探讨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和弟弟分耕地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比如,若耕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发生家庭成员变动,承包地一般不会因家庭成员的婚嫁而被收回或调整。再比如,若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嫁出去的女儿只要其户籍未迁出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就有权参与分配。如果您对嫁出去的女儿在分耕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权益保障问题、具体分配细则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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