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地被占用补偿费给谁
那被占用的承包地所获得的补偿费,那是归承包方所有的。
承包方对承包地可是有着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一定程度的处分权。
就好比自己的一块地,被占用了,得到了补偿费,这就相当于对承包方承包经营权受到影响的一种补偿。
可在实际生活里,要是承包地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类情况,就像承包方把承包地流转给别人。
那在分配补偿费的时候,就得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要是没有约定,通常情况下那补偿费还是归承包方的,不过双方也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处理。
总之,大多数时候补偿费是归承包方的,但具体到每一个情况,那可得综合考虑实际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承包地被占地上附着物补偿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地被占时,地上附着物补偿一般归附着物的所有者。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地上附着物是承包方自行投资种植、修建的,比如承包方在承包地上种的果树、搭建的临时养殖棚等,相应补偿就应归承包方。
不过,若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对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归属有特别约定,那么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补偿归属。
在实际操作中,若出现纠纷,当事人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承包地被占补偿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承包地被占补偿标准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安置补助费需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补偿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当探讨承包地被占用补偿费给谁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要点。比如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和计算方式,它不仅包含土地本身的补偿,还有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而且,若承包地存在转包、出租等流转情况,补偿费又该如何分配也是关键。这些复杂情况可能会让您在面对承包地被占用时感到迷茫。要是您对承包地被占用补偿费的构成、流转后补偿费分配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着急,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