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犯罪事实没有证据的会羁押吗
通常来讲,只有对犯罪事实存在怀疑但却没有证据时,是不应该对人进行羁押的。羁押属于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诸如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是需要有一定证据来支撑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属于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二是存在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像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即刻被发觉等情况)。这里所说的“嫌疑分子”并非是毫无缘由的猜测,而是基于一定的证据或者线索所指向的。而逮捕则要求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出现社会危险性等条件。因此,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羁押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无证据但有犯罪线索的会被羁押吗
仅有无证据但存在犯罪线索的情况,一般不会直接对嫌疑人进行羁押。
羁押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会予以逮捕羁押。
仅有犯罪线索,尚未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标准。不过,如果线索指向重大犯罪嫌疑,经法定程序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比如先行拘留是有可能的,但拘留后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侦查获取证据,经审查符合逮捕条件才会转为羁押。总之,单纯的犯罪线索不能成为羁押的充分依据。
三、无证据但有犯罪嫌疑会被长期羁押吗
在我国,仅有犯罪嫌疑而无证据,一般不会被长期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期限要求。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以,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不能随意长期羁押犯罪嫌疑人。
当探讨有犯罪事实没有证据的会羁押吗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进一步了解相关要点。即便存在犯罪事实,但缺乏证据时,一般不会轻易羁押。不过,若有初步迹象显示犯罪嫌疑重大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不同处理。另外,后续若在侦查过程中获取了新证据,对是否羁押的判定也会产生影响。如果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那么就可能符合羁押条件。要是你对在缺乏证据情况下的羁押标准、有新证据后羁押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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