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转让到期后土地归谁
土地转让到期之后的归属,那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通常来讲,如果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到了期限,要是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没办理续期或者续期没得到批准,那土地使用权就会被国家无偿给收回。
不过,地上的那些建筑物、构筑物还有它们的附属设施到底归谁,要是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就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去办理。
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到期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流转合同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应该归原来的承包方。
总之,土地转让到期之后的归属这事儿,得把土地的性质、相关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都综合起来考虑,不能简简单单就下结论说一定归谁或者不归谁,得根据各种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
二、土地转让到期地上附着物依何处理
土地转让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理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首先,若土地转让合同对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遵循“有约从约”原则。
若合同没有约定,则要区分附着物的性质:如果附着物可分离且分离后不损害其价值和土地原状,附着物所有权人通常可以自行拆除带走;若附着物与土地紧密结合难以分离,或者分离会对土地及附着物造成较大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等综合判定,可能判定地上附着物随土地一并归属土地所有者,由所有者对附着物所有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三、土地转让到期后续期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转让到期后续期因土地性质而异:
-住宅建设用地:依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旨在保障居民住房权益的稳定性。
-非住宅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等依据规定处理。
当探讨土地转让到期后土地归谁这一问题时,其中蕴含诸多关联要点。土地转让到期后,一般土地会回归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国家或农村集体。但在此过程中,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往往容易引发争议,比如附着物是拆除还是折价给土地所有者等。另外,若土地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到期后的处理又会遵循合同条款。你是否在土地转让到期问题上存在诸多疑惑?要是对地上附着物处置、合同特殊约定等相关事宜不太清楚,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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