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具有终局效力的是什么
1.劳动仲裁具终局效力的情形如下:
追索劳动报酬等,若金额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此争议具终局性。
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产生的争议也具终局效力。
2.对于这些争议: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在收裁决书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可在收裁决书起三十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劳动仲裁不具终局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不具终局效力的情形主要如下:
1.除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案件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对于上述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案件,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第四十七条的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起诉。
三、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效力在哪些方面受限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效力在以下方面受限:
劳动者救济权: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赋予劳动者寻求司法救济、纠正可能有误仲裁结果的权利。
用人单位撤销权: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具有终局效力的是什么时,需要明确这一规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重要意义。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类型的争议,比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些裁决一旦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倘若你对劳动仲裁终局效力相关的具体适用范围、如何申请终局裁决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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