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通常涵盖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即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与约定利息。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损害赔偿金是因债务人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拍卖费、评估费等。若抵押合同有特别约定,从其约定。需注意,担保范围影响抵押权人最终受偿额度。在实现抵押权时,应依序就上述范围的财产进行处置受偿,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担保实现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拍卖。抵押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公开竞价出售。拍卖能最大程度实现房地产价值,所得价款在支付拍卖费用等后,用于清偿债权,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二是变卖。指以一般买卖形式将抵押房地产出售,价格往往低于拍卖。变卖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进行,也可由法院去委托相关机构处理。
三是折价。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房地产价值,将其折抵债务。抵押房地产归抵押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但折价时要注意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
三、房地产抵押担保中债权人权益如何依法保障
在房地产抵押担保中,保障债权人权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依据《民法典》,合同应明确当事人信息、被担保债权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抵押房地产状况及担保范围等条款。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其次,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房地产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完成登记,债权人才享有优先受偿权,防止抵押人重复抵押等损害债权人权益行为。
再者,持续关注抵押房地产状况。若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且不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最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地产,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除了主债权,通常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价值减少,担保范围如何确定?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孳息归属问题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都是与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您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对担保范围相关细节存在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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