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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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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6517人看过
导读: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医疗事故是我们现在生活中会常常见到的事故类型中的一种,它是指由于医护人员的失误导致患者更加严重或者死亡的情况,医疗事故是需要鉴定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久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殊大,故不能不有所时间限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要注意的是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是不变期间,切不可逾越,否则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再次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多久了吧,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由于其重要性因此需要在鉴定的过程中更加谨慎小心。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找寻我们律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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