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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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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9 · 9335人看过
导读: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六、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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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很多人为了能够获得大笔资金,而选择键自己的房产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了,那么您知道房产抵押登记该如何办理吗?下面我们就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通常情况下,要进行房产抵押的话最好是办理一个抵押登记,这样就相当于可以对抗第三人了。如果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第三人还要购买该房产的话,则可以推定第三人是恶意的。更多房产抵押登记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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