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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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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5 · 5988人看过
导读: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一、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有两种情况:

(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2)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破产保护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4)企业成立时投足资本的验资报告,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投足的验资报告;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资产情况(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企业投资情况(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联营企业、独资公司等);

(9)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10)企业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11)企业债务人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必要内容)、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2)企业债权人情况表,列明企业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必要内容)、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3)企业为他人以及他人为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14)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与证据;

(2)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债务人最新工商登记单;

(4)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等情况;

(5)债权明确无争议的证据,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

(6)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7)债务人的办公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财产线索。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根据以上律图小编对申请破产保护程序的梳理,我们大概知道破产保护程序主要有六步,其中破产终结又被分为了两种情况,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破产保护涉及公司及自身利益,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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