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请求工伤赔偿。如果是造成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的,可以请求赔偿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造成伤残的,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造成死亡的,可以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所以各类公司、企业都应该依照该条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要按照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而且从归责原则上讲,对于工伤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无论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得以劳动者有过错而拒绝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责任。
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而又未交工伤保险的情况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规定的费用,且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承担相关的责任,这是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所以劳动者可以依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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