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温补贴是多少度?
时间:2024-07-16 09: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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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即高温补贴。
职工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领取工资报酬外,还可以享受到多种补贴,其中就有高温补贴。当然,企业支付高温补贴是有一定条件的,主要依据的是职工的工作环境温度,只有超过一定温度,企业才会发放高温补贴。那么,高温补贴是多少度?下面我们来了解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高温补贴是多少度?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二、职工中暑的话是否属于工伤?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深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部发放的防暑降温条例规定,当职工在室内工作的,工作环境温度大于33度,企业要支付高温补贴。如果在室外劳动,当日最高气温大于35度的,企业要也承担高温补贴。这下大家应该知道了高温补贴是多少度吧。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发放,职工有权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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