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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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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4 · 21826人看过
导读: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潍坊工伤鉴定在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即潍坊市工伤科,地址在潍坊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新华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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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的市民看到了社会上许多关于工伤劳动者没有得到赔偿的消极新闻之后就对工伤鉴定的问题产生了极大的了解需求,除了防范自己能够避免被单位侵权以外还能够通过宣传让更多的工伤员工得到赔偿。下面一起来看看潍坊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潍坊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即潍坊市工伤科),地址在潍坊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新华路19号),

属于工伤认定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潍坊市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潍坊市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总之,单位认可的鉴定结果肯定必须是专门的机构开具并且有法律保障的其效力的,这就杜绝了员工为了得到本不应该得到的工伤赔偿而制作出假冒的鉴定结论向单位索要而侵害了单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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