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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那坡县车祸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那坡县车祸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那坡县车祸赔偿标准

1、因车祸只有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财产损失+评估费

财产损失:因事故造成车辆、衣物等损失

评估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2、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康复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参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4)无固定收入,无法举证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那坡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护理费:

(1)住院护理的,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护理,护理费按照120元/天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住院补助伙食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宿费:住宿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3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车祸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因车祸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4、因车祸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那坡县车祸赔偿项目

1、因车祸只有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车祸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

2、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因车祸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4、因车祸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那坡县车祸计算方式

一、那坡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7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438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58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5181元

(2)采矿业76004元

(3)制造业7768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6929元

(5)建筑业7355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86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31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31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5708元

(10)金融业151295元

(11)房地产业8696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379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28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626元

(16)教育88085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553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556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7756元

二、那坡县车祸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4)无固定收入,无法举证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的行业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那坡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护理

护理费=120元/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365天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8.营养费

(1)未涉残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不超过500元)

(2)涉残

营养费=5000元×伤残赔偿指数

9.住宿费

住宿费=330元×天数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车祸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财产损失

车祸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7.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18.评估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该那坡县车祸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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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单纯地欠钱不还,那这就属于民事纠纷,通常是不会被拘留的哟。不过,要是在诉讼的过程当中,要是当事人做出了一些不好的行为,那情况就不一样。比如说伪造、毁灭那些重要的证据,这就会妨碍人民法院去审理案件;或者用暴力、威胁、贿买的方法去阻止证人作证,又或者指使、贿买、胁迫别人去作伪证;再或者隐藏、转移、变卖、毁损那些已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还有已经被清点过并且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以及转移已经被冻结的财产等等这些行为,法院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采取拘留的措施。 另外,要是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要是坚决不履行那些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还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之类的情形,法院也有可能会对他进行司法拘留。但是到底会不会拘留,还有拘留的时长到底是多久,这都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判断来决定,可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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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欠钱不还的事儿。单纯欠钱不还,那顶多就是个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咱可不会被拘留哟。就好比有个员工欠了别人钱,一开始,对方也就是去法院告他,让他还钱,这时候要是那员工安安分分的,啥事没有,最多就是法院判他还钱。 但要是这员工不老实,在诉讼过程中开始搞破坏。比如说他伪造重要证据,想忽悠法院,那可就糟,法院说不定就会给他来个拘留措施,让他知道知道厉害。再比如他用暴力威胁证人,不让人家说实话,或者指使别人作伪证,这就更严重,法院肯定不会放过他,直接就把他拘留起来。 还有,要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那被执行人要是还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偷偷隐藏、转移财产,就跟做贼似的,那法院也不会惯着他,很可能就给他来个司法拘留。就像有个当事人,明明法院已经查封了他的财产,他还偷偷把财产转移走,这就是典型的要被拘留的行为。 所以说,可别小瞧了欠钱不还这件事,要是做出了那些违法的行为,那可就要面临拘留的后果,具体情况得看法院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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