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竹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竹山县律师

2小时前

公司无故调岗,个人不同意,就要辞退工作了十年的员工,能获得多少赔偿?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工作十年被无故辞退,可获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辞退应双倍赔偿,可先与公司协商,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

2小时前

由于楼上长期吵架打架,想提前退租,可以要求房东退押金和房租吗?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这得看租房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可与房东协商,说明楼上情况对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争取房东理解,退还部分或全部押金和房租。

2小时前

想问一下有的门面房子是公公的,有的是婆婆的,他们商量后共同立了一份遗嘱的分配?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来说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为避免纠纷,最好做个公证。若日后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