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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都有信用卡债务无法偿还,债务都用在生活生意方面,这些债务怎样处理

夫妻离婚双方都有信用卡债务无法偿还,债务都用在生活生意方面,这些债务怎样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4-27 18:50:23 已帮助17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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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都有信用卡债务无法偿还,债务都用在生活生意方面,这些债务怎样处理
针对某些类型的债务该如何妥善处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以下六种情况,若导致离婚状况的发生,则无过错方将有权寻求损害赔偿:
首先是重婚行为;
其次是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
再次是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
接着是对于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的恶劣行为;
最后就是具有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在婚姻期间,如果双方共同签订了举债合同(即共同签名),或者有其他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共同向他人借款,无论这些款项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将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一方在举债时并未考虑到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话费就属于个人债务
同样,倘若另一方所背负的不是为了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额外债务(如从事商业活动等),那么这也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负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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