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年龄的计祘方式,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应当以年月日为单位划分时间段进行计算,且以事件发生之日起始日作为起点,而并非将其纳入计算范围;
自次日开始,至死亡时止,期间所涵盖的天数均应列入统计范畴之内。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根据诉讼地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为个人在这个时间段内所得的生活费用乘以二十年的倍数。
然而,当被索赔人生前超过六十周岁,则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将相应地减少一年;
若基准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十五周岁,那么赔偿期限将压缩至五年来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