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令规定,若在交通事故不幸导致遇难者丧生的情况下,其直系亲人有权向上诉法院提请申请精神上的伤害赔偿。
2.此精神损害祝贺金实质上表现为针对致死情形的死亡赔偿金。
3.关于精神损失费用的实际总额应受到侵权者的过失程度,侵犯行为的实施场所、手段、行为模式以及其他详细情节的影响;
此外,还需考虑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不良结果,侵权者的受益状况,侵权者承受经济责任的能力以及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