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案件事实发生之日起经久不息,原告仍有权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长达三年之久。
在此期间内,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时,义务方可以提出相关理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然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临近届满时,义务方同意履行相关义务,则不可再以此作为抗辩借口;
同时,若义务方已经自愿履行相关责任,也无法要求其返还已付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