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朋友借信用卡的钱去周转,钱谁还钱还了,又借走了,应该怎么样办

朋友借信用卡的钱去周转,钱谁还钱还了,又借走了,应该怎么样办

朋友借信用卡的钱去周转,钱谁还钱还了,又借走了,应该怎么样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4-28 18:55:15 已帮助21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朋友借信用卡的钱去周转,钱谁还钱还了,又借走了,应该怎么样办
依法享有向被告提出债务索偿要求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若超出该期限未能及时提起诉讼,一般会被视为放弃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权利。
针对债权人债务人约定的限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情况,诉讼时效得以相应顺延(在此类情况下,书面协议及录音能够作为证明其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在正式提交诉讼之前,您需要精心编制一份规范专业的起诉状
这份文件应当包含所有必要信息,如原告、被告的详细个人资料(包括明确的姓名、地址、职业、年龄、就职单位等等),同时还应明确表达您希望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列举与之相关的事实和理由。
此外,您还需提供主要证据副本以及原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