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拘留措施既可作为一种行政处罚,也能转化为刑事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某些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引发了治安管理秩序的混乱,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对这类行为人实行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倘若因公安机关在现行犯罪现场或居住场所内发现了任何具有犯罪证据的情况,并且对于这些现有的犯罪行为者或者在侦查过程中的重大嫌疑人,他们可以依法采取先行刑事拘留的强制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