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诉讼事务的费用收取标准详情如下:
(1)按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制定具体的收费方案。
1.按件数实行的收费标准为每位委托案件3000到15000人民币不等;
2.根据标的金额所占比率进行收费,具体规定为:
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取总金额的10%-最低收费标准为3000人民币;
1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总金额的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部分,收取总金额的4%;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总金额的2%。
此项收费方式按实际导致的标的金额增减进行累计计费。
(2)针对再审以及申诉案件的处理,实行与审判阶段相同的收费策略及标准来计算律师相关服务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