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分手费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因此,关于支付分手费用的约定并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然而,若双方已经正式办理了结婚手续,则须依据夫妻在财产方面的共同约定予以处置。
在此情况下,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及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其共同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性质的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