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离婚协议书需遵循以下五个标准流程,具体细节包括:
1、应详细完整地列举出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信息;
2、对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事宜上皆具备自愿且完全自主的意愿予以明确表达;
3、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益和费用支出,以及与此息息相关的探访权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将其记录于书面;
4、双方应对各自在婚期内所积累的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资产以及各自身负的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详尽、全面且协议一致性的说明;
5、确保双方在签署完离婚协议后能够本人亲自进行确认签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