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抚育责任是全方位的,不仅要从精神层面给予关爱,也要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充足的支持与照护,这是子女得以健康发展和茁壮成长的基石所在。
若是缺乏了这样的保障机制,那么子女的身心健康便无法得到妥善维护。
关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育义务,它具有不可推卸的性质,只要父母生育并养育了孩子,他们就理应对孩子履行抚养、教育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因此,如果某位家长或者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履行抚养义务的经济实力或其他有利条件,他们应该毫不迟疑地恢复并持续遵循法律规定的养育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