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所述:
草房的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
砖瓦房的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400元;
对于已建成的或者预制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其补偿价格规定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00元。
而对于高层建筑(两层及以上),其补偿价格则定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300元。
此外,地上和地下附属的建筑物以及财产需要进行等价值的补偿。
同时,异地安置的补助费用(包括住宅用地的购买以及配套设施、租房费用等)将按照每户人民币20,0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