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侵占版权行为发生,势必要面对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凡有侵犯版权或者与之相关的权益的行为,侵权者必须依照权利人因此所受的真实经济损失或侵权者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进行赔偿;
倘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者的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则可参考该项权利的使用费用来进行赔偿。
对于那些蓄意侵犯版权或者与版权相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在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金额基础上,增加一倍至五倍的赔偿额。
此外,第六十条还规定了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既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著作权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之间并未签订书面仲裁协议,亦未在著作权合同中设定仲裁条款,那么他们便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