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索赔事宜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在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的第28日以内,承包方有义务向工程师提交书面形式的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由工程师根据承包方提交的文件和相关证据,对其索赔申请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若工程师认为该项索赔具备法律依据且符合合同约定,则应立即通知承包方;
最后,发包人需要对工程师提交的索赔处理证明进行批准,承包方有权在接收到最终索赔处理证明之后,自行做出是否接受的决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