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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5-10 18:55:24 已帮助29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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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构成上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首先,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害了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权利。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了其合法收入,并且这个差距非常大,然而,这些人却无法对自己的财产来源做出合理的解释。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说,本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可以由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确认。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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