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已故之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应以其合法财产作为偿债之资。
倘若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获悉有此等债务存在,便须肩负起偿还此笔债务的法定义务;
而若并未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为这些债务埋单。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即便遗产不能完全覆盖所有债务,也无需再行偿还。
此外,死亡赔偿金并不被视为遗产范畴之内。
若该债务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它将被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家庭成员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