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所示:
对于草屋性质的建筑物,其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1900元;
而针对砖瓦结构的建筑,则其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2400元;
至于那些由混凝土预制板或现浇建造的砖混结构房屋,其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2800元;
对于高层楼房(两层及以上),其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3300元;
此外,对于地面和地下附属物的使用价值,我们将采用等价补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我们还会提供每户2万元的补助费用,其中包含了宅基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