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诉讼的有效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可逾越三年时限。
在我国境内,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自身民事权利之诉的法定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此外,法律如有特别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特别规定予以执行。
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亦应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