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占用耕地补偿金的具体标准主要根据该享有的耕地在被征收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年产值予以确定,具体来说,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项费用。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耕地,其对应的确切补偿标准如下所述:
就旱地而言,每亩耕地的平均补偿额为人民币1.3万元;
对于灌溉条件较为优越的水田则每亩补偿额为人民币2万元;
而对于蔬菜种植用地,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额更是高达人民币3万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