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政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的便是违建行为。
在我国,若建筑物未获得相关法定许可证书如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证等,便视为非法建筑物。
对这些违法建筑,通常会依法下达拆除令,若有关责任人拒不履行,执法部门将有权强制执行。
具体而言,若行政机关实施了强制拆除行动,则该过程可视为行政强制执行,且行政机关需对此发布公告。
在政府做出责成决定之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向被拆迁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还需积极开展宣传和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劝导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搬迁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