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用注册商标罪,这是针对那些在我们国家视如珍宝的商标法规的鲜明违抗,是指不经过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同意,公然在同类商品中使用与之一模一样的商标这种严重失范行为。
2.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这是一种更为恶劣的犯罪形式,它涉及到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被伪造或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侵犯著作权罪,这是一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