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以欺骗、隐瞒等手段实施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予以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当该违法行为造成的逃税额在应纳税额中占比达到百分之十以上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而如果该违法行为所引发的逃税额巨大,且在应纳税额中所占比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话,则将面临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