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过失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差异性理解,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的便是:
所谓医疗事故,从定义上解释主要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其内部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该行为下导致患者人身权益遭受到了实际损害的事件。
而相对于此,医疗过失则被视为指那些由于医护人员在执行医疗卫生相关规定时,并非出于主观故意,但却因为客观原因而产生的过失行为,从而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