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使用权,即指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这两大部分所享有的权益。
为了获取这些权益,著作权使用权可以经由许可使用、遗产传承以及赠予等多种途径达成,而使用权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于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原则。
若使用权人通过许可的方式获得了著作权的专属许可权,那么在允许他人使用此项使用权之前,必须先征得著作权所有者的明确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