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首要任务是确定财产的归属性质。
若该财产归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过程中便不需对其进行分割处理;
相反,若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应遵循协商原则进行分割。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进行适当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