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农民所享有的仅限于宅基地的使用权限。
非农业集体的成员并不具备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
然而,建于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却不受到此影响,可以进行合法继承。
但需注意,此类房产不得进行翻修或重建工程,直至其自然损毁为止。
届时,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