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级工伤所涉及到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为劳动者本人工资乘以21个月;
其次是伤残津贴,这部分的数额为劳动者本人工资的75%;
接下来是生活护理费,这里的数额规定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若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治疗,且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话,那么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的赔偿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