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时,所需遵循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环节,您需要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婚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资料;
接着进入到答辩阶段,若被告已筹备好应诉准备并提交了答辩状,那么法院会将答辩状副本转交给您作为回应;
然后便是庭审阶段,这是整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法院将会组织公开审理,展开全面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需进行充分的质证,以期查明事实真相,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是生效阶段,法院会将最终的判决法律文书送达到您手中,只要您在上面签下名字,便意味着该判决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