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夫妻间的分居时长为何,均不能终局性地被判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2、若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段婚姻问题,必须以夫妻之间的情感破裂为引子,将此提交至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同时倘若您能够提交出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证明你们因为情感破裂而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之久,那么,有望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并作出离婚判决。
3、在经过人民法院对离婚请求做出了不准许的裁决之后,如果双方仍然维持着分居状态,并且时间超过了一年,那么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若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被视为符合法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