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屋拆迁产权置换相关的合同中,其主要条款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合同主体的约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法人单位的全称及地址信息;
其次是合同标的物的描述,详细列出将用于置换的新房面积与结构等具体数据;
第三项是定义合同相对应的权利以及义务,其中包括房号以及产权认证等基本事项;
第四部分则是针对合同中所对应执行的房屋拆迁的具体期限以及地点做出明确说明;
紧接着是关于完成房屋拆迁的质量要求进行规定;
之后是涉及到定价以及支付方式的条款;
最后是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界定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的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