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的强制拆除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将由负责该地区发展规划管理工作的地方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特定违法行为,相关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逾期未完成且拒绝拆除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在此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三种具体情形之一,则也会被判定为违法行为,并接受所在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罚:
首先是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而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其次是虽经批准但未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最后是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后仍未按规定予以拆除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