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用包含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其中,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是根据被征用耕地在被征收之前连续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以一定倍数来计算得出的。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这一倍数的上限为三十倍。
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具体要求,这一倍数已经有所突破,超过了三十倍的限制。
至于拆迁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确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