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行为中,如果嫌疑人逃避缴纳税款,且所逃避的税额数量较大,达到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及以上时,法院将会对其做出相应的刑事判决,具体而言,即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若其逃避的税额数量巨大,达到了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那么法院将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