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9″

    企业债可以细分为哪些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又可以细分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和集合债等多个品种。


    收听量:304 2018-05-21
  • 43″

    公司注销原债权债务如何主张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公司就丧失了民事主体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公司法对清算完毕后遗留的债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的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收听量:304 2018-05-18
  • 42″

    破产企业债诉讼时效是多久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根据第135条,普通民事权利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现目前最新的《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诉讼时效3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该条规定,属于《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41条规定的“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收听量:304 2018-05-16
  • 31″

    退出股东会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且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分离的,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一般而言,退出股东会,对公司债权债务是不承担责任也无法享受利润。


    收听量:303 2018-05-16
  • 1′12″

    分公司欠债怎么偿还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1)《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07条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经营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证人,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8年3月24日)答复:此种情况应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无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在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中应将该企业法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并承担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收听量:303 2018-05-10
  • 39″

    公司债权债务包括房产吗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不包括,房产属于财产,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主张拍卖房产以清偿债务。

    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收听量:302 2018-05-17
  • 1′18″

    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清偿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收听量:302 2018-05-04
  • 31″

    公司债务纠纷处理方法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公司债务纠纷首先可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由债权人一方向债务人一方送达催款律师函,通过律师函确保债权的实现,若债务人没有履行支付行为的,也可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纠纷。


    收听量:301 2018-05-16
公司债务语音解答排行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