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权是由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权利,但是在实践中会出现继承人死亡或失踪等不能行使继承权的情况,那么这时候继承人的子女就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那么代位继承的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
当父母死亡时,其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代位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它有一定的范围限制。
一、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由上可知,代位继承权中,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查看全文 >>
3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被继承人的某个子女已经死亡,但是该死亡子女有遗留下子女时,就会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来说,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呢?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
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
查看全文 >>
4
在继承当中,需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才有可能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而此时代为继承的代为继承人往往是死者的直系晚辈亲属。那么在代位继承中继承的法律份额一般是多少呢?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份额是多少
按照继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
......
查看全文 >>
5
我国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考虑的。那具体代位继承权是指的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
查看全文 >>
6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那么是不是只要发生遗产继承,就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呢?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进行代位继承,并且也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成为代位继承人。那究竟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公婆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实际上,在大多数国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超出了被继承人直系卑亲属的范围。例如,承认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承认祖父母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亲属。
......
查看全文 >>
7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那到底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
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
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
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
查看全文 >>
8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
承的遗产份额。
从法理上讲,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所派生出来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形式,又称之为间接继承。
......
查看全文 >>
9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代位继承相关百科
-
有的长辈在去世的时候,为了避免子女为了财产发生纠纷,往往就会留一份遗嘱,但是我们要注意遗嘱是有相应的格式的。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各种类…
2023.09.22
39186人阅读
-
遗产继承分为两种情况,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的的继承;没有立下遗嘱的,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但是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较多,国家对此进行…
2023.09.21
62150人阅读
-
我们都知道,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是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惑,如果有多个继承人,那么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是怎样的呢?律…
2023.09.21
872699人阅读
代位继承相关咨询
律图沙坪坝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任途径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是董事长作为公司的首脑人物,通过股东(全体)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正规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其次是经理作为专职领导,依照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规定,由董事会讨论并作出适当决策后委派。
在这两个过程中,法定代表人都将以法人即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活动,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也将由法人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律图四川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教唆犯在法律上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
(1)教唆他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根据具体犯罪情况,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确定应受到的惩罚;
(2)教唆未满18周岁人士犯罪的,应对教唆者进行严格惩处;
(3)若被教唆的人员并未实际实施被教唆的罪行,针对此类教唆犯,可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4)教唆未满14周岁或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由于无法形成共犯关系,仅需对教唆者进行独立的定罪量刑。
关于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教唆对象须已达刑事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否则教唆犯将无法成立,而应视为间接成立正犯。
教唆对象的具体性并不等同于只能教唆一名特定个体,教唆两名及以上的人员同样可以构成教唆犯。
若教唆对象不明确,则属于煽动性质,不构成教唆罪;
2、教唆行为。
教唆行为必须能够引发他人产生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图,从而促使其实施犯罪行为;
3、教唆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无法实现既遂的行为,即为未遂的教唆,对此类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图河池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位于建筑物共用街道两旁的停车位应归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权力擅自设置地桩或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
若物业管理公司欲运用这些共用车位开展诸如停车收费等经营活动,必须首先征求相关业主及业主大会的明确批准,并且在获得许可后,所获取的收益理应优先用于维护和保养车位及其配套设施。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还需对上述收入进行公开透明的财务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律图抚州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六类精神疾病分别是: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引发的精神障碍以及精神发育迟滞并发的精神障碍。
当精神障碍患者在患病期间,是否需要入住医院接受治疗完全由其自主决定,
然而,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则必须强制要求入院治疗:
第一,存在自伤或危及自身安全的可能性;
第二,可能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或带来潜在风险。
对于就诊的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只要其病情符合以上任一情况,就应该实施发病报告制度;
如若不然,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备案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实行发病报告;
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
律图新余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农村地区的分家过程中,土地分配通常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来确定。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地区,责任地的划分则以家庭的人口总数为依据。
在进行土地分配前,需要对家庭所拥有的所有田地进行测量或计算,以便了解整个家庭的土地资源状况。
随后,根据每个家庭成员的数量,计算出各家庭分家后应得到的田地面积份额。
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质量的田地之间的搭配问题,并对这些土地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对于自留地的分配也应遵循同样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